根据黑政土(02)〔2019〕第443号文件批复,现将哈尔滨市双城区2019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情况公告如下: 一、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: 用地项目 | 用地面积 | 被征地单位 | 哈尔滨市双城区2019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| 5.1554公顷 | 哈尔滨市双城区承旭街道承旭村、长勇村 |
二、被征收土地位置和地类: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用地现状勘界成果为准。 三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》(哈政发法字〔2015〕20号)等相关文件执行。 四、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内,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,到所在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。 五、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,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结果为准。凡从现场调查之日起,抢种、抢栽的农作物、树木、经济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。 特此公告。
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
|